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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九大领域高技术创业风投获重点支持

日期:2007-08-24  来源:机经网  作者:cfmif  点击:
    节能环保、集成电路和软件、通信、数字音视频、新型元器件、汽车电子、信息增值服务和数字内容服务、新型药物、新材料九大领域的高技术创业投资项目将获国家重点支持。此外,其他项目领域是已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适合创业风险投资支持的相关项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上周联合公布了《2007年产业技术研发资金试行创业风险投资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和《产业技术研发资金试行创业风险投资项目申报和管理若干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申管要求》),首次明确政府产业技术研发资金引入风险投资的模式,并强调“国家资金在被投资企业中原则上不控股”。
    《申报指南》圈定了我国创业风险投资项目的实施重点,而《申管要求》则明确了产业技术研发资金支持的创业风险投资项目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申报项目只有符合《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重点发展领域,才能在从事研发、设计、生产和服务的相关项目上获得重点支持。
    国家创业风险投资项目的设立,意在支持高新技术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为此,《申管要求》特别指出,申报国家创业风险投资项目的单位应为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而项目则应具有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属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
    据了解,国家创业风险投资项目有两种推荐方式:一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厅(局)推荐;二是由经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招标确定的受托管理机构推荐。
    国家发改委表示,申请产业技术研发资金支持的创业风险投资项目首先应符合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其次,对于产品制造类项目,应已经完成产品技术的开发和研制,已形成科研成果及产品样机、样品,或已开始进入小试、中试、临床阶段;对于服务类项目,应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且可投入市场,已形成清晰明确的商业模式,具有切实可行的商业计划。同时,项目方案应合理可行,预期项目具有较大的市场规模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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