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规定,凡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并承担主要起草工作(列前三位)的重点企业,每个项目给予1万元补助;对于提出国家(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并列为第一、第二起草单位的重点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和2万元补助。对获得福建省标准创新贡献一、二、三等奖的重点企业,政府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获得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将给予重奖;对于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立在重点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和10万元。
到目前为止,该市已经有20多家企业参与了国家(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其中,由南平铝业有限公司参与起草的《铝合金建筑型材等6项标准》(GB5237-2004)入围2007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