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高[2007]12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
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国务院、科技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的实施细则》,以及我厅《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07]3号)的要求,我厅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两年一度的考核。经审查,福建麝珠明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等77家企业(其中10家更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能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努力促进企业发展,本次考核合格。福建嘉宏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变更。现予以确认公布。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管理办法》(国科火字[2001]63号)精神,经考核确认后的高新技术企业将换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颁发的证书同时作废。各设区市科技局可于9月25日后统一至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福州市工业路611号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主楼一层)办理证书领取手续。联系电话:0591-87645521,联系人:李小玲。
附件:2007年度第二批考核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2007年度第二批考核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