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委近日公布的《船舶生产许可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我国将实行船舶生产许可制度,未取得船舶生产许可的企业,不得从事船舶生产。许可分为建造和修理两个序列,并按照生产船舶的用途和船体材质对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表示,国家支持发展先进船舶生产能力,鼓励船舶生产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和现代管理方式,提高船舶生产质量和安全水平,节能降耗和保护环境。另据悉,“十一五”期间,我国将超前部署10项重大船舶前沿技术,包括超高速集装箱船关键技术、深海SPAR平台关键技术、深海空间站关键技术、LNG船用双燃料发动机关键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