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实施办法》和《关于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投产评价第三方机构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由福州市经信委牵头,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配合共同起草的《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奖励实施细则》正式印发实施。《实施细则》全文共七章三十条,包含部门职责、奖励标准和核算办法、完工投产评价、办理程序等内容,是对2017-2019年期间有技改项目建成完工投产的规上企业,从完工投产当年起连续三年按企业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的40%实行奖励。
福州市出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奖励政策
日期:2018-01-10 来源:福州经信委 点击:
近日,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实施办法》和《关于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投产评价第三方机构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由福州市经信委牵头,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配合共同起草的《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奖励实施细则》正式印发实施。《实施细则》全文共七章三十条,包含部门职责、奖励标准和核算办法、完工投产评价、办理程序等内容,是对2017-2019年期间有技改项目建成完工投产的规上企业,从完工投产当年起连续三年按企业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的40%实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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