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经信局联合财政、发改、统计部门,正式出台《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实施办法》,进一步加码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财政扶持力度。一是惠及范围更广。该政策将对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完工投产且完工当年营收有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技改项目进行奖励。二是奖励标准更高。在市级产业转型升级资金技术改造专项明确的“按不超过项目设备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再给予设备投资额5%奖励,奖励资金封顶可达1000万元。三是实施方式更优。改变以往直接对项目进行财政资金补助的做法,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市、区经信部门联动配合,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事后奖励,通过政策激励提升企业主动开展技术改造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