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福建省商务厅获悉,2017年计划支持福建省企业参加近70场境内外展会,对参展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展位补贴,单家企业全年补助最高20万元。
据介绍,我省支持企业参加的展会有两类。第一类是闽货华夏行系列活动,包括6个展位数一般不低于100个或光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A类重点展会活动,10个政府主导B类展会活动,30个市场化运作程度较高、具有一定知名度且企业参展意愿较强的市场化运作的C类展会活动。按计划,A类的一般商品参展企业可享受不超过2个展位的全额补助,机械装备类、家具类、石材类参展企业可享受不超过6个展位的全额补助;参加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举办的B类、C类展会,每个展会单家企业补助展位费不超过10万元,参加在其他城市举办的B类、C类展会补助不超过5万元。
我省支持企业参加的第二类展会是境内外服务贸易展洽会,共有21场,补助标准是,同一展洽会每家企业最多支持2个展位,同一展洽会单家企业补助费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