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在第二批取消的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中,取消了国内航行进出港签证审批手续。
同时,国务院还印发《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涉及船舶的有: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海域使用权审核等2项。《决定》明确,填海项目竣工验收审批事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测量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测量报告技术评估、评审;海域使用权审核审批事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这不仅为船舶企业承接国内船舶修造订单提供了方便,也减轻了负担;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