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福安市船舶行业诚信公约》建立长效机制,1月19日福安市船舶行业协会印发了《关于重申遵守诚信公约、杜绝修造“三无”船舶的通知》,通知指出,各船舶工业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三无”船舶清理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11]237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关于清理整治“三无”船舶会议要求,坚持诚信经营,抓好违规整改,营造诚信氛围,创建诚信品牌,并要求各船舶工业企业逐步完善企业诚信档案,执行好一企一册、一船一档的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好行业诚信体系。
“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这类船舶一般船况较差,船员素质低,事故发生率高。“三无”船舶多用于非法运输、采收红珊瑚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地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危害了海上治安,妨碍了生产、运输的正常进行,同时也严重损害我市生产企业信誉与形象。
当前,船舶市场仍处于低谷期,树立好船舶行业诚信经营形象,打造船舶诚信品牌,对承接船舶订单,提高我市船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