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国家对小微企业实行减免税政策
日期:2014-11-05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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