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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积极引导科技创新 扶强龙头企业率先发展

日期:2014-08-17  来源:互联网    点击:
    日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提出9条具体举措,在产业龙头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制、构建研发机构、培育创新人才队伍、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积极推动福建省产业龙头企业的创新发展进程,扶持龙头企业率先借力高新科技完成创新转型,进一步形成龙头引领、链条延伸、集群共进的全新局面。
    新举措积极鼓励产业龙头形成以自身为主导的产业技术研发体系。措施提出,有关部门将加快建立以产业龙头企业为主导的产业技术研发新机制,并大力度支持产业龙头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支持产业龙头企业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在扶强科技型产业龙头企业方面,措施明确,有关部门将加强对产业龙头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辅导,支持其按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50%加计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同时,享受财政给予企业实际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额同量资金奖励政策。
     措施还鼓励产业龙头企业打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产业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开展共性技术攻关。
与之相应,科技部门也将同步强化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对产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通过共建学科专业,实施合作项目,加强对产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理论、基础和前沿先导技术支持,推动科研院所、高等学校面向产业龙头企业转移科技成果,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
    此外,措施相应加大了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向产业龙头企业开放服务的力度,对龙头企业利用共享资源进行的各项分析测试活动,按企业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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