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福建宁德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再创造九条措施》,提出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加强经营保障服务、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加快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金融服务、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等9条措施,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提升质量、增强后劲,其中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措施中提到:鼓励船舶企业发展海洋工程船、特种船、游艇和高新技术船舶。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亿元、10亿元、30亿元的船舶企业,以企业上年度实际入库税收为基数,分别由受益县(市、区)财政按其地方级“三税”(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新增部分的25%、30%、35%奖励给企业扩大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