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峰谷电价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24家重点工业企业,调整峰谷电价政策,将时间由原来8个小时调整到6个小时,并从7-9月份延期到12月份,共为企业节省电费3000多万元。二是丰水期电价政策。鼓励硅冶炼企业增加生产、增加用电,共为全市21家硅冶炼企业节省用电成本8000多万元。三是用电补助政策。上半年,对符合政策的纺织服装、制鞋、造船企业,年增量部分给予每千瓦时补贴0.1元;下半年,对于每月用电量不低于200万千瓦时且用电量比增不低于5%的规上企业,实施月同比增量每千瓦时奖励0.1元。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88家(次)企业获省上用电奖励2707.79万元,市、县两级政府按省上补贴额的50%比例给予配套补贴。1-11月,全市累计工业用电量91.50 亿千瓦时、居全省第四位,同比增长2.66 %,增幅居全省第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