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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2009—2011年度)福建省最佳信用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2-07-30  来源: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点击:

福 建 省 文 明 办

文件

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闽企联〔2012〕115号


关于开展第四届(2009—2011年度)

福建省最佳信用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明办、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各有关省级行业协会及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发挥道德模范作用,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福建省文明办、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简称省企联)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四届(2009-2011年度)福建省最佳信用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省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3年工商年检合格,在安全生产、质监、环保、纪检、计生、综治等部门无不良记录的各类企业。

二、评选条件

1、企业经营状况好

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展潜力大,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利税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有较高的资质,较好的经营业绩。

2、企业诚信经营理念强

企业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信用管理制度;坚持诚信经营,切实为顾客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合同管理制度健全,坚持公平竞争,反对商业贿赂,在行业内及社会上获得较高的认同度;坚持道德操守,能依法保护股东、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全员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

3、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劳动关系和谐,自觉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社会和行业中有较高的信誉和良好形象。

4、企业信用记录优异

1)在工商、国税、地税、银行各部门均获得最佳信用记录或评级;

2)在精神文明建设、诚实守信经营、创建和谐企业方面成绩突出,获得省级以上文明办、经贸委、国资委、人社厅、工会、法院、质检、海关、企联、消费者委员会等有关机构的表彰和奖励;

3)企业第三方信用评级和评估成绩优良。企业法人代表遵章守纪好。

三、评选表彰办法

第四届福建省最佳信用企业评选以科学、公开、公平、公正、规范为原则,严格把关。评选表彰程序包括:自愿申报、推荐评审、社会公示、表彰推广等阶段。

1、名额分配

福州、厦门、泉州市文明办与企联联合各推荐15个候选对象;漳州、莆田、宁德、龙岩、三明、南平市文明办与企联联合各推荐10个候选对象;平潭综合实验区1家;省文明办与省企联在省属企业中择优推荐20个候选对象。省企联共建单位、省级行业协会可各推荐1至2家企业。推荐候选对象要平衡考虑产业结构,原则上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企业按照1∶6∶3的比例掌握。

2、申报程序

评选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与组织审核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省属企业向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设区市文明办、市企联,根据省文明办和省企联通知要求向辖区内的企业转发通知,并接受本辖区内企业的申报。申报表可从“福建企业家网”下载,网址: http://www.fjec.org.cn/。

3评审推荐程序

成立省评审委员会,由省文明办、企联、工商、国税、地税、人行、经贸委、国资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会、质检、环保、法院、海关、消费者委员会等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企联,负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资格审核工作。各设区市文明办、市企联联合设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推荐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企联,负责向省评审委员会推荐当地候选企业。省企联共建单位、省级行业协会推荐的候选企业中,凡省属企业向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市县属企业向企业所在地的设区市推荐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1)提名:省属的申报企业由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向省工商、国税、地税、人行确认信用记录;设区市推荐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辖区内的申报企业名单向市工商、国税、地税、人行确认信用记录,并向市安全生产、质监、环保、劳动监察、纪检、计生、综治等部门征求无不良记录意见后,按名额择优推荐候选对象,于2012年9月20日前,将候选对象名单及其材料上报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汇总: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省、各设区市推荐的企业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将同时具备四部门确认最佳信用记录的申报企业名单提交省评委员会评审。

3)审查:所有候选对象均应送省安全生产、质监、环保、劳动监察、纪检、计生、综治等部门征求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依据评选条件,对获得提名的企业从行业职能角度进行评审,最后由省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第四届福建省最佳信用企业候选名单。

4)公示:审查后的候选对象要在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和福建企业家网上公示,为期一周,广泛听取社会反映和群众意见后,确定第四届福建省最佳信用企业名单。

4、表彰推广

省文明办、省企联将于2012年召开大会表彰“第四届(2009-2011年度)福建省最佳信用企业”,颁发证书及奖牌。组织省电视台、福建日报等新闻媒体,对获表彰企业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在社会上树立诚信榜样。

获得“第四届(2009-2011年度)福建省最佳信用企业”称号的企业应加强企业诚信自律。对表彰后发生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省文明办、省企联将撤销其“福建省最佳信用企业”称号。

四、有关要求

企业申报材料使用统一的申请表,有关申报书面报告、各种证件材料复印件、图片材料均使用标准A4纸。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内容包括:

1、申报表。申报企业要如实填写申报表,对填报内容弄虚作假或没有按申报表要求填写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2、书面报告。申报企业要按照评选条件以及评选表彰办法对企业开展诚信建设的情况以及典型经验作全面总结,字数掌握在2000字左右。

3、各种证件、图片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商标以及各类法定生产经营证书,省级以上机构的各种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第三方信用评级和评估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等。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文明办谢斌  电话:(0591)87844987

省企联 陈震西、刘鲁晶、黄璟

电话:(0591)87676834  传真:(0591)87567030

E-mail:czx1947@163.com  邮编:350001

省企联地址:福州市仙塔街19号

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雇主部

附件:第四届福建省最佳信用企业申报表

 建  省  文  明  办

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2012年7月23日

抄送:省经贸委、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人民银行、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法院、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州海关、省消费者委员会

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20127月23日印发

附件:第四届福建省最佳信用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公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人姓名:              电话:

传真:                    E-mail

经济类型:                组织形式:

经济

指标

         年度      

指标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总资产

销售收入

纳税总额

利润

信用

情况

最佳记录

工商

国税

地税

银行

有否不良记录:

社会贡献情况

推荐单位意见:

2012      日(公章)


填表说明:

1申请表应用正楷填写或用电脑打印,字迹清晰;

2、企业名称:指企业全称,填写应与企业公章一致;

3、联系人姓名:指企业负责申报部门及申报表主要填写人;

4、经济类型:指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民营企业、外商独资等;

5、组织形式:指非公司制企业、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合资或合营企业等;

6、信用情况:指企业在工商、国税、地税、银行各部门获得最佳信用记录或评级状况;

7、有否不良记录:指在安全生产、质监、环保、劳动监察、纪检、计生、综治等部门有无不良记录

8、社会贡献情况:指企业社会公益捐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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