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院地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我省将依托海西研究院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功能,引进、集成中科院系统的科研成果在福建转移转化,特别是推动海西研究院的科技成果与福建地方经济有效结合,形成“政产学研金介用”合作格局,服务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通知》提出,各地院地合作工作小组原则上每年优选2-3项院地合作建议项目。院地合作委员会办公室召集有关单位、专家,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的建议项目开展调研,生成院地合作重大科研项目,通过“政产学研金用介”等合作方式予以支持。
为促进项目成果在福建落地,《通知》提出,整合、集成经过中试、可产业化、有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引入境外科技成果,建立科技成果库、项目专家库。每年组织若干场项目技术成果推介等活动,向企业推介科技成果。
根据《通知》,院地合作委员会将积极推进院地合作项目的创投跟进服务,有效开展与创投机构、基金公司、服务机构和产业界的联动;通过股权融资、股权挂牌交易、技术产权交易等,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
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省级有关计划和中科院有关资金优先支持院地合作项目;设区市对落户当地的院地合作项目给予配套支持。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院地合作项目;大力吸引民营资本投入,发展多种形式的创投基金,积极争取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
参照执行科技部、财政部制定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对投身院地合作的科技人员实行激励,允许科技人员或其团队以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入股院地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