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计〔2007〕98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和规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推进我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细则》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批准建设的13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业务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一、优秀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福建省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数字区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杂交水稻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合格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家): 福建省水稻转基因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外来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福建省山地草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福建省亚热带果蔬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原名:福建省农产品(果蔬)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福建省畜禽疫病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福建省粮油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福建省龙眼枇杷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原名:福建省果树(龙眼、枇杷)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农作物品种抗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科技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评估 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07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