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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明年2月实施

日期:2007-12-21  来源:机经网  作者:cfmif  点击:
12月3日,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公布了《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GB20997-2007,简称《标准》),并称标准定于2008年2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实施后将使得我国汽车节能标准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据介绍,该《标准》实施的对象主要是总质量在3.5吨以下,通常为9~12座的轻型商用车,在我国主要包括为轻卡、轻客等。目前它们的年均销量在100万辆左右,因此降低轻型商用车的能耗对整个汽车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标准规定,自2008年2月1日起,新认证基本型车及其变型车应符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在2008年2月1日前认证车型的在生产车及其变型车应符合第一阶段限值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适用于本标准的所有车辆应符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第二阶段目标实现后,我国轻型商用车的平均燃油消耗量可望减少10%~15%。
    据了解,《标准》制定过程中统计和分析了19家单位提交的252个车型(载货汽车217个,客车35个)的燃料消耗量,结合轻型商用车的特点确定了轻型商用车的燃料经济性评价体系,采用与乘用车有所不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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