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细则适用于机械(含轨道交通装备、制药装备)、汽车、航空、船舶等四个行业的行业标准制定工作。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细则规定了行业标准的立项、起草、审查、报批、批准发布、出版、复审、修改等标准制定程序。
工信部指出,标准实施后,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应适时提出复审建议,由部委托机构组织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复审形式可采用会审或函审。
工信部加强装备业行业标准制定管理 细则出台
日期:2010-04-23 来源: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网 点击:
工信部22日消息称,该部日前印发了《装备工业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任何政府机构、行业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行业标准立项申请,填写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上报给相应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部委托机构。
该细则适用于机械(含轨道交通装备、制药装备)、汽车、航空、船舶等四个行业的行业标准制定工作。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细则规定了行业标准的立项、起草、审查、报批、批准发布、出版、复审、修改等标准制定程序。 工信部指出,标准实施后,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应适时提出复审建议,由部委托机构组织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复审形式可采用会审或函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