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流通工作会议上,福建省经贸委提出2010年全省内贸流通工作要围绕抢抓海西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在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上下功夫,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合理引导流通投资,转变内贸发展方式,扶持流通服务品牌,持续优化流通结构,推进商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预计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可增长15%以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培育城乡消费新增长点
——进一步落实好国务院和省政府促消费政策。加大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以旧换新实施力度。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对现行限价类产品继续实行13%的补贴标准,超出限价的实行定额补贴,我省将根据实际增加一个下乡品种列入补贴范围,补贴对象扩大至国有农林场(区)职工。要抓好销售、收旧及售后服务网点建设,抓好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特别是全面实行销售网点代垫补贴工作。汽车下乡政策延至今年底,摩托车下乡政策至2013年1月底,而且对在省外购买的本省农民也给予补贴,各地要抓好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继续实施,并将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各市要创造条件,争取列入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地区。抓住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大幅提高的机会,增加以旧换新数量。特别要着力解决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拆解回收企业装备技术水平较低问题。
——加快发展新型消费形式,推行信用消费。积极发展消费信贷,增加信贷消费品种。大力推进消费信用保险,促进企业完善信用交易风险防范机制。鼓励定制类消费,增加个性化消费、网上购物消费,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实力强、运作规范的网上零售企业,以网上销售带动门店销售,以门店销售支撑网上销售。进一步促进信息消费、服务消费等热点消费大众化、多样化、便利化。
二、工商联手开拓闽货市场
——促进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互动开拓市场。实施工业与流通互动开拓市场的工作方案;开展工超对接、农超对接,鼓励重点工商企业、农商企业之间创新市场营销方式,形成营销联盟。支持出口商品生产企业进入国内市场,扩大产品内销。支持企业之间信用销售和担保服务,落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补贴政策。开展农产品“农超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促进产销衔接,是搞活农产品流通,拉动农村消费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加强调研,摸清本地实际情况,学习试点地区先进经验,推进“农超对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除了争取商务部立项和中央财政的支持外,也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引导企业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加大对农产品流通设施的投入,把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农超对接”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切入点。
——进一步抓好会展活动。指导、协助和支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在省内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展会和我省特色产品的专业展会,组织企业自办或参加省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专业展销,举办名品进名店、名优产品无障碍销售、绿色消费、名优产品展览会等活动,提高地产品销售份额,带动人流、物流。
三、努力提升流通产业发展水平
——继续实施流通业项目带动战略,办好全省商贸行业投资合作洽谈会,吸引国外、港澳台、省外包括央企和民间资本,到我省投资兴办大型流通企业,加快流通现代化建设步伐。要贯彻“先行先试”的发展战略,大力实施闽台商贸业项目对接。支持企业建立全球供应链,形成跨国销售网络。
——扶持流通龙头企业发展。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流通企业集团,认定一批2008-2009年度福建省流通龙头企业,并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争取扶持政策时优先推荐、安排龙头企业的项目。
——推动商贸企业科技进步。顺应互联网与物联网结合,传感网快速发展的趋势,加快流通企业信息化改造,以信息化带动网络化和组织化。有计划、有重点地认定一批科技兴商示范项目和商贸企业节能降耗示范企业,安排资金奖励节能降耗示范企业完成的节能降耗项目,带动其他商贸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积极应用科技手段。
——加快电子商务发展。鼓励重点培育的大型流通企业整合资源,建设一体化的电子商务平台,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力。积极推进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重点培育一批电子商务重点示范网站。扶持中小流通企业通过第三方技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销售相关技术改造与管理升级,降低人员、库存、资金占用等运营成本。推进移动电子商务试点工作。
——支持商贸企业配送中心建设。扶持一批商贸企业配送中心项目,进一步提高商品统一配送率。
——大力推进流通领域品牌发展。通过支持流通企业积极创建、申报各类品牌,参与相关等级评定,推进流通领域品牌建设。要提升“老字号”发展水平,组织开展第三批福建“老字号”认定工作,按商务部的部署,申报推荐第三批“中华老字号”,促进“老字号”发展,壮大“老字号”实力。
四、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搞活农村商品流通,营造更为方便、安全、实惠的农村消费环境。
——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全省再建设一批农家店和配送中心,进一步提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覆盖率,确保农家店配送率达到商务部、财政部规定的标准。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连锁经营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完成商务部、财政部下达给我省2010年建设规划,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继续建设3000家农家店的为民办实事工作目标。积极协调通讯、医药等相关部门参与农家店建设,增加农家店的经营品种和服务项目。鼓励“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与农家店的信息化改造。开展农家店店长培训,分期、分批对已验收合格的农家店店长进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政策、信息化知识、连锁经营、商业基础理论等培训,提高农家店店长素质。
——发挥供销社在农村流通中的主导和骨干作用,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建立“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完善农村消费品、农资、农产品、再生资源网络。积极发展“小超市、大连锁”和“小网点,大网络”,推进以信息化、网络化、配送化为主要特征的农村现代流通业的发展。
——深入进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要利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产品流通协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农副产品市场、农副产品流通信息中心、农业技术信息中心、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站点、农业专业大户、乡镇流通商务助理、农村六大员等社会信息化基础资源,扩大信息服务站点覆盖面,扎实做好信息员培训,辅导农民利用互联网获得市场信息,指导种养,实现增产增收。
五、加快商品交易市场升级改造
——重点推进与产业集群和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相配套的大中型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和提升,加快发展一批年交易额50亿元以上大型的专业批发市场,带动全省大中型专业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专业批发市场体系,使之成为扩大内需,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服务平台。
——继续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创建品牌农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发展一批具有专业特色和较强商品集散功能的农产品区域性批发市场、产地批发交易市场。要继续大力推进“双百市场工程”,及时做好上年度“双百市场工程”8个市场9个项目的验收,继续争取商务部对我省“双百市场工程”项目支持。集中部分财力,支持大中型消费工业品、生产资料、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和提升,大力发展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和快速检测系统,提高流通效率。
——继续实施城乡集贸市场改造,鼓励和引导城市“农改超”或菜市场标准化改造,继续支持农村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完善营业场所、检验检测、停车场、节能降耗、废物废水处理和安全监控等硬件设施,示范带动其它集贸市场升级改造。
六、发展城市商业服务业
——抓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加快14个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各县级城市经贸主管部门要将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列入部门绩效考核。凡是编制经费尚未解决的,主要领导要主动协调落实编制经费;要定期跟踪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加强督导检查,认真总结以往的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力争在今年末编制完成各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加快城市商业街改造建设,在城市发展、旧城改造、大型住宅新区建设中,要规划预留商业网点用地,保障商业中心、商业街区和社区商业设施建设。发展特色商业街、大中型购物中心,同时支持社区商业发展,鼓励各地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社区和省级示范社区。
——抓好“早餐示范工程”建设。对经商务部、财政部确认的早餐示范工程试点企业,要按照《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要求,开展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的标准化建设或改造,有效增强加工配送及质量保障能力。支持“早餐示范工程”试点企业提高早餐经营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规范建设一批标准化的早餐门店,积极改造、提升现有的早餐车和早餐亭。要抓紧对2009年试点城市福州、漳州、宁德市的6个主食配送中心项目进行验收。
——大力推进家政服务社会化。继续扶持建设家政服务网络平台,开展家政服务培训,推动社区家政服务市场化、网络化、社会化。家政服务网络平台要增加提供服务的项目种类和企业数量,并在平台上公布,对其服务质量进行公示,接受消费者监督,发挥家政服务业在扩大就业、服务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
——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抓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全国试点的福州、三明市建设工作,继续扩大省级试点,继续支持试点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建设。通过加强备案管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行为,培育发展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促进我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七、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市场稳定健康运行
——加强市场监控,保障市场供应。完善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扩充样本,优化结构,增强市场信息发布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到2010年底,监测样本数量达到465家以上,完成15家新增企业信息泵安装任务,全年数据报送率达90%以上。各地要认真做好市场异动信息及时报送工作,对于报送及时、报送率高的省里将给予奖励。
——完善应急调控政策,提高市场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增强生猪、禽蛋、蔬菜市场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地方猪肉储备工作,继续搞好省级生猪活体储备,不断完善市、县级猪肉储备工作,保障市场猪肉供应稳定。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发挥我委整规牵头部门作用,针对关系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影响“保增长、扩消费、调结构”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协调各部门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环境。
——加强禽畜屠宰管理和酒类市场监管工作。做好“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重点建设好屠宰监管技术支撑系统、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大型屠宰企业冷链项目建设。上半年各市县要完成屠宰监管技术支撑系统建设。福州、南平、龙岩三个试点设区市,要加快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和大型屠宰企业冷链项目建设,确保今年5月份试运行,7月份能验收。继续推动屠宰场升级改造,各设区市要在完善屠宰场设置方案、确定屠宰场和屠宰点具体名单的基础上,加快屠宰场点建设,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屠宰场点予以换证。特别要抓好2008-2009年县以上城区屠宰场达标建设任务落实,对于尚未完成项目建设的市、县,要加快进度,明确完成时限。今年底还不能完成达标建设的屠宰场将予以关闭,其肉品供应由所在设区市负责。继续抓好禽类集中屠宰试点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主动牵头联合工商、农业、质监、卫生、公安等部门,加大对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特别要加大打击病死猪私宰点的力度,重点查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薄弱环节,依法取缔非法屠宰场(点),遏制私宰肉、病死猪肉上市现象,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加强酒类市场检查监督,推进备案登记和随附单溯源工作,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行为。
八、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要继续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要深入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源头治理和监管,大力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品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和进出口、食品流通、餐馆消费、禽畜屠宰和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的集中整治,把好源头关、货架关、餐桌关、进出口关,努力建立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全过程监管链条、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九、做好流通“十二五”规划
组织制定福建省“十二五”的内贸流通规划和整规、成品油、市场建设、商贸科技专项规划,以规划引导、促进现代流通业的发展。制订规划的过程中,各地要积极参与,配合做好相关情况的调研,相关重点项目筛选,规划的修改完善,力求情况分析的客观性、准确性,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
十、持续促进创建和谐商业工作
——以“创文明行业,建和谐商业”活动为主线,以文明窗口单位为示范,结合“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建设”、“巾帼建功”、“青年文明号”等各类载体,加强舆论宣传和服务、指导、督促,开展商贸行业文明创建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商贸信用建设,倡导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
——强化督促和指导,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零售商促销行为、零售商与供应商交易行为,维护公平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强化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要加强法制建设,快步推动流通立法工作和商务综合执法试点,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要规范发展各类流通行业和服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行业服务、行业规范、行业自律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行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