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政策
日期:2014-01-24 来源:省经贸委 点击:
近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暂行办法》,对本省企业在国(省)内首家自主研发,且成套装备总价值在500万元以上或单台设备价值在2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技术装备,我委组织专家认定后,省直有关部门分别结合职能协调推动技术装备在我省的首台(套)应用,并在生产企业与用户签订首台(套)技术装备采购使用协议后,由省级财政按国内首台(套)不超过市场销售价格60%、省内首台(套)不超过市场销售价格30%对生产企业给予补助,用于生产企业研发费用补助和用户风险补偿,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