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世界船舶工业基本处于景气期,我国造船业增速较快,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综合实力稳步提升。目前,我国建成和在建的造船项目年船舶生产能力已达到6600万吨,船舶产能严重过剩。加上金融危机下,全球船舶需求的下滑将持续两三年,我国船舶产能严重过剩的状态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
为缓和船舶市场的供求矛盾,未来几年内,我国将严格控制船舶新增产能,同时鼓励老旧船舶的报废更新,出台单壳油轮强制淘汰政策,以减少船舶运力增速。
第一,严格控制船舶新增产能。
除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的大型造船项目外,各级土地、海洋、环保、金融等相关部门不再受理其他新建船坞、船台项目的申请;同时,新建大型海洋工程装备专业基础设施项目要报国家核准,减少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未来三年内,暂停审批现有造船企业船坞、船台的扩建项目,限制船舶生产能力的过快增长。
第二,完善老旧船舶的报废更新制度,并提供适当比例的财政补贴。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2008年国内沿海跨省运输液货危险品船舶运力分析报告》,2008年船龄12年以上的老旧船舶艘数比例为35%,仍占较大比例。完善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制度,有利于加快淘汰那些不具备安全航行、安全作业、可能引起环境污染事故的老旧船舶,也有利于优化运力结构,推动航运业结构调整,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和竞争力,同时也将带动造船工业的发展。
第三,出台单壳油轮强制淘汰制度,提前淘汰国内航行的单壳油轮。
美国和欧盟在国际海事组织(IMO)定下的2010年前实施淘汰单壳油轮的公约,就已收紧法例,拒绝单壳油轮驶进自己的领港,但亚太区的国家对单壳油轮的管制还不如欧美严格,全球80%的单壳油轮在亚太区运营,给海洋生态及环境保护造成了强大的隐患。在全球航运业低迷的形势下,我国将抓住时机及时出台单壳油轮强制淘汰制度,提前淘汰国内航行的单壳油轮,降低单壳油轮重大溢油的事故风险,提高国内航行油轮的安全与防污染技术水平。同时,为可以我国造船业新建大型油轮提供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