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车工”赛项规程
2017-9-30 16:55:58

2017年福建省职工数控技术应用技能竞赛
“数控车工”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JS-1
赛项名称:数控车工
赛项组别:职工组 
赛项归属大类:现代制造技术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展示参赛职工的数控车工技能,检阅选手制作产品过程中的识图、编程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考察选手的质量、效率、成本、安全和环保意识;促进职工相互学习与相互交流,促进数控车床加工操作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数控车床加工技术领域应用型人才。
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内容
1.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按照《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的要求,同时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和数控技术应用情况命题。理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
2.实操技能竞赛
参赛选手在不间断的5个小时,通过手工或CAM编程和程序传输,完成较复杂配合件的加工。
职业素养考核以下方面:
(1)设备操作的规范性;
(2)原材料利用、生产效率及竞赛过程中的材料消耗;
(3)工具、量具、刀具、仪器仪表的使用和摆放;
(4)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及安全防护;
(5)完成任务的计划性、条理性,以及遇到问题时的应对状况等。
(二)竞赛时间与日程
具体的竞赛日期,由大赛组委会统一规定,竞赛期间的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竞赛方式
1.竞赛以个人赛方式进行。
2.竞赛队伍组成:实操竞赛由理论知识考试得分前40名选手参加。
3.每名参赛选手在本届大赛期间只能参加一个赛项的比赛,违者取消该选手所参加项目的比赛成绩。
五、实操竞赛流程
1.在赛前30分钟,对参赛选手的证件进行检查及进行大赛相关事项教育。
2.参赛选手完成比赛项目后,提请裁判到工位处检查确认并登记相关内容,选手签字确认后听从裁判指令,在赛场服务人员的引导下离开赛场。裁判填写执裁报告。
3.如果选手要求提前结束比赛,应报裁判员批准。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批准并通知提前结束比赛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提前结束比赛的选手未经裁判长批准不得提前离开赛场。
4.当听到比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否则取消比赛成绩。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比赛现场。
5.选手提交的试件应经过清理,提交后工作人员在零件的指定位置做好标记并经选手签字确认,以便检验和评分。
六、竞赛试题
竞赛采用公开样题的方式进行,赛前将对样题进行20%以内的修改。
七、竞赛规则
1.实操竞赛现场提供数控车床11台、计算机及CAD/CAM软件、竞赛毛坯、相关技术资料及工具等,选手不得自带任何纸质资料和存储工具,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比赛成绩。
2.参赛选手必须将全部数据文件存储至计算机指定盘符下,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丢失者,责任自负。
3.比赛分批依次进行,参赛队的竞赛场次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4.参赛队按照参赛场次进入比赛场地,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赛任务。
5.比赛开始前由竞赛监督现场抽取竞赛赛题,同一天比赛采用相同的竞赛赛题。
6.参赛选手在赛前30分钟,凭参赛证和身份证(二证必须齐全)进入赛场检录,抽取赛位号并由裁判长进行安全教育;赛前20分钟统一进入赛场,确认现场条件,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才可切削操作。
7.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修改机床参数,擅自修改机床参数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8.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9.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禁止不安全操作和野蛮操作,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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