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9-3-17 16:31:32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9〕40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一日
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今年是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面临困难最大、挑战最严峻的一年,也是蕴含重大机遇的一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三次、五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的部署,坚持“四求先行”、“四个重在”,进一步完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提供动力和体制保障。现就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建设
(一)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实施部分省属企业整合重组方案,组建福建省投资、能源、交通、外贸、华侨实业五个集团,推动国有资产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国有资本集中度和营运效率。继续深化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权属企业改革改制。积极推行集团化管理,强化集团母公司的管控能力,加强对企业经营风险的控制。建立健全国有产权代表制度,完善董事会建设,实行外部董事制度。(省国资委、省经贸委牵头)
(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以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和国有产权代表制度为基础,健全投资决策、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业绩考核体系,实施有效的分类考核。完善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修改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探索引入中长期激励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修订完善省属企业投资管理、产权转让管理办法。(省国资委牵头)
(三)强化所出资企业财务监督和风险管理。加强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和运行情况分析,强化企业经营风险管理。继续完善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和决算报告质量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省国资委牵头)
(四)进一步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创立品牌、创新技术、科学管理,提升发展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推动担保机构增资扩股,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实力。广泛凝聚闽商力量,鼓励支持回乡投资兴业。全面清理不合理收费,营造良好投资环境。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若干意见,推动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省经贸委、省民政厅分别牵头)
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五)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积极引导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扩大流转规范化管理试点范围,在部分劳动力已大量转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比较活跃的地方逐步组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继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仲裁的程序和方法,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立法工作。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基本农田红线,防止耕地抛荒,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集体土地管理,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管理。(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分别牵头)
(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坚持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推进以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按小班面积控制采伐为主要内容的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林业金融服务,推进林业小额贷款,进一步扩大森林保险覆盖面。加快推进林权流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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