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36条措施全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2008-9-8 16:13:43
本报讯 (记者 潘绣文) 为缓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经营发展压力,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我省日前出台《关于扶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若干意见》,力推36条具体措施,切实帮助中小企业应对挑战,支持它们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健康发展。
36条措施涵盖了融资服务、开拓市场、煤电油运保障、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管理、用工管理、形成服务企业合力等7个方面的内容。
融资服务方面,包括保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改进信贷管理模式、创新信贷产品、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发债、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和加快发展创业投资等8条措施;开拓市场方面,包括确保正常出口结汇、加快出口退税进度、降低出口收汇风险、积极应对国际技术壁垒、推进外贸出口平台建设、优化通关环境、扩大地产品省内市场份额、加强闽货产品推介等8条措施;强化煤电油运保障方面,提出加强电煤调度、保障电力有序供应、确保成品油供应和加强运输综合协调等4条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立足推进政企校(研)合作、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强化品牌带动、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切实保证合理用地、推进产业合理布局。
36条措施中,还包括通过实施企业管理咨询诊断、开展中小企业管理提升培训、完善中小企业创业服务等,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通过保障企业用工、强化劳动合同制度的分类指导、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等,完善企业用工管理。此外,在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服务、形成合力等方面,也提出了相应举措,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经营发展中的问题,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6条措施应对五大压力
——解读《关于扶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若干意见》
海峡都市报本报记者 潘绣文
中小企业是我省工业企业的主体,2007年全省中小企业实现产值12000亿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比重达83%。中小企业的发展,直接影响我省工业经济的发展基础。在当前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经营发展压力的情况下,省政府大动作出台系列扶持政策,实属势在必行。
9月1日,在广泛征求企业代表意见、认真梳理企业反映困难的基础上,我省出台《关于扶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其在海西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
此次出台的《意见》共推出36条扶持措施,针对中小企业当前面临的五大压力提出相应对策,其中最重要的是加强融资服务、支持开拓国内外市场并提供有力的要素保障,这是当前中小企业亟待解决的几大难题。
融资服务:增加信贷规模
融资方面推出的主要措施包括:保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鼓励各银行业分支机构积极向总行争取信贷规模,对中小企业贷款规模给予倾斜;采取业内融资、银团贷款等方式引入资金,腾出信贷规模,增加中小企业信贷投放;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业机构对台资企业专项贷款,加大金融支持闽台经贸合作的力度;各银行业分支机构应以不低于年度信贷平均增速,单独安排小企业信贷规模。
金融机构还将创新中小企业客户服务模式,简化授信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合理确定利率;推广自助可循环贷款等信贷方式,满足不同的融资需求;推行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质押等新型抵押方式,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抵押、质押难问题;建立银企保合作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担保机构将信用担保与风险投资相结合,创新担保业务;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引导金融机构入驻我省,支持股份制银行到市(县)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台湾金融机构参股福建地方银行,积极稳妥推进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直接融资方面,将帮助一批成长型中小企业通过集合发债进行融资;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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