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促进装备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指南》的通知
2016-9-12 9:31:55
文 号:工信部联科〔2016〕268号
印发时间:2016-08-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技术监督、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推进制造强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国防科工局编制了《促进装备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2016年8月15
促进装备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指南
质量和品牌是制造业综合实力的集中反映,是制造强国的核心竞争力。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质量和品牌水平持续提高,较好满足了国内和国际市场需求,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装备制造业是制造业的基石,我国装备制造业不仅打造出一批优质产品和优秀品牌,也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然而,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装备制造业在质量基础能力、质量安全风险、产品品种结构、产品实物质量和自主品牌培育等方面仍然存在差距,质量品牌建设的任务紧迫而艰巨。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深化推进《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加快提升装备制造业质量和品牌水平,推动我国迈入制造强国行列,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质量为先的基本方针,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以装备制造业质量品牌建设为牵引,带动制造业质量品牌整体提升。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创新驱动为动力,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攻方向,推进品质革命,打造精品装备。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完善质量基础体系,健全质量监管机制,解决关键质量问题,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加快重点领域提升。努力构建以质量安全为基础,以先进质量为核心,以赢得市场认可的国际化品牌为标志的装备制造业竞争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激发企业提升质量和品牌的内生动力。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战略研究和规划引导,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质量和品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改善供给质量与维护市场秩序相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品种结构,提升产品品质,培育自主品牌,改善供给结构和质量。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惩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坚持质量基础提升与产业质量升级相结合。加强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建设,改善质量发展的技术条件。攻克一批影响产业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问题,推动质量水平向中高端迈进,促进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优势和战略产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
在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第一个十年,力争通过三个阶段的努力,实现我国装备制造业质量和品牌水平大幅提升。
第一阶段,力争用三年时间,夯实装备制造业质量和品牌发展的基础,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到2018年,装备制造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新产品销售比重、成本费用利润率等指标水平得到提高。
企业质量责任意识显著增强,质量信誉形象明显改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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