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6-9-6 16:32:56
工信部科〔2016〕2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快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以下简称《指南》),现就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创新是制造业发展的源动力和主引擎。当前,我国产业创新能力不强,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产业共性技术供给不足、创新成果产业化不畅的问题依然存在,现有的制造业创新体系已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亟需在发挥已有各类创新载体作用的基础上,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瞄准制造业发展薄弱环节,打造高水平有特色的国家制造业创新平台和网络,形成以制造业创新中心为核心节点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动我国制造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为制造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坚持把创新摆在制造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按照《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围绕制造业创新发展的核心任务,有效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按照“一案一例一策”方式,统筹推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汇聚创新资源,建立共享机制,发挥溢出效应,打通技术开发到转移扩散到首次商业化应用的创新链条,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形成制造业创新驱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切实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推动我国制造业由大变强。
(二)主要目标
国家制造业创新平台包括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中国制造2025》和《指南》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增材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创新发展的重大共性需求,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到2020年,形成15家左右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到2025年,形成40家左右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在有条件、综合实力较强的地方,建成一批省级/区域制造业创新中心,作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支撑和补充。
通过突破重点领域共性关键技术,加速科技成果商业化和产业化,优化制造业创新生态环境,形成以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为核心节点的多层次、网络化制造业创新体系,显著提升国家制造业创新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统筹布局。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积极性,统筹协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二)市场导向,共同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自愿组合,自主决策,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因地制宜,差异发展。探索有效建设模式,针对各地产业发展状况、创新环境和创新资源特点,实现差异化发展,切忌一哄而上,避免重复建设。
(四)试点先行,有序推进。以“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创新资源集聚区域为依托开展试点,有序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四、总体部署
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每个领域布局一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形成支撑国家制造业创新体系的核心节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应汇聚该领域国内主要创新资源,主要解决面向行业的共性技术,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采用企业法人等形式组建,探索并完善运行机制,形成内生发展动力。
按照《中国制造2025分省市指南》布局要求,重点产业集聚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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