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专利法实施条例》与《专利审查指南》理解及适用研讨会”的通知
2009-8-10 14:43:03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中知研字[2009]20号
 
关于举办“《专利法实施条例》与《专利审查指南》
理解及适用研讨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新的《专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实施。为了确保第三次修改后的《专利法》的顺利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法实施条例》做出了修改;此次《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名称、专利申请文件、专利申请和审批程序、专利权评价报告和无效宣告程序、收费项目和程序的简化、强制许可制度的完善、专利权的运用以及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酬、专利权的保护、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规定等制度作出更具有操作性的规定。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专利审查程序,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现行《专利审查指南》也进行修改,此次修改将优化审查程序,统一审查标准,进一步地提高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为正确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18日发布了《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该司法解释的修改制定,必将对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更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深入学习《专利法实施条例》与《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内容,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而解决企业在专利保护和专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经研究,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决定举办“《专利法实施条例》与《专利审查指南》理解及适用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地方科技局管理人员及知识产权局相关研究人员;各科技型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企业法律顾问、知识产权及研发部管理人员;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和创新项目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及专利代理机构专业人士;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从事知识产权教研的工作人员;律师事务所律师等。
二、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2009年8月15日—17日    北京市(8月14日报到)
第二期  2009年9月05日—07日    成都市(9月04日报到)
第三期  2009年9月12日—14日    上海市(9月11日报到)
三、有关费用
参加代表须交研讨费1880元。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10—68634459  13146974418
传  真:010—68632806
Q Q  :924637036
联系人:叶娜
 
附件一:日程安排表
附件二:报名表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二○○九年七月
 
 
 
 
 
 
 
附件一:
日 程 安 排 表     
星期六
08:30-11:30 
《专利法实施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解读
1、《专利法实施条例》修订的背景及制定过程中的争议焦点
2、《条例》与新《专利法》的衔接    3、专利申请文件的形式要求
4、专利申请和审批程序的完善      5、专利权评价报告和无效宣告程序
6、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的程序和条件 7、专利权的管理与保护
8、专利登记和公报以及费用的规定  9、关于国际申请的特别规定
10、专利权的运用以及对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及报酬
主讲专家:吴宁燕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副司长 
星期六
14:00-17:00 
《专利法实施条例》与《专利审查指南》涉及外观设计修改内容介绍
1、外观设计的授权范围            2、外观设计授权的实质性条件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要求        4、相似外观设计合案申请的审查
5、外观设计检索报告制度          6、简要说明的撰写要求及审查
7、外观设计评价报告的内容        8、外观设计侵权判断规则
主讲专家:林笑跃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部长 
星期日
0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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