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第二批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2007-10-17 15:28:54
                闽企金[2007]119号

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第二批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国家创新基金”)文件精神,今年第二批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由省级推荐单位组织推荐,地方立项支持金额不低于35万元(技术转移项目不低于45万元)的项目。为了做好该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及相关要求
    1、这批项目应符合国家创新基金申请须知中有关创新基金项目(一般项目、重大项目、技术转移项目)的基本条件。
    2、项目范围:2006年第二批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省创新资金”)立项项目 (闽财(教)指[2006]93号);2007年第一批省创新资金立项项目(闽财(教)指[2007]40号);2007年第二批省创新资金立项项目(闽科计[2007]72号);各设区市创新资金2006、2007年立项项目;其它省级工业类科技计划项目。
    以上各类项目中未申请国家创新基金的项目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注册
    企业可按下列程序进行注册:
    1、申请国家创新基金的企业,在创新基金网站上(http://www.innofund.gov.cn)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
    2、下载法律文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3、将企业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企业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的复印件一并送交企业选定的服务机构(科技厅立项的计划项目的服务机构为省创新资金管理中心,各设区市创新资金立项项目的服务机构为所在地的服务机构)进行认证;
    4、省创新资金管理中心和其他服务机构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企业完成注册。
    (二)项目申请流程
    1、完成注册的企业,按注册时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创新基金系统,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
    2、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并提交相关的承诺书和声明;
    3、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填写申请材料(国家创新基金申报系统提供了详细的指标定义和解释、填报说明和要求、以及部分相关学习知识,企业完全可以独立完成填报过程;)
    4、企业将填写完成的内容于10月31日前发送省创新资金管理中心,同时将相关附件的书面副本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后于11月5日前报送省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5、省创新资金项目需提供各地市创新资金相关配套支持证明文件(补足35万元以上,技术转移项目补足45万元以上);各地市创新资金项目需提供立项文件(资助金额不低于规定要求),并于11月15日前提交省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希望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计划,妥善安排工作节奏,尽快做好把这批项目的申报工作。


附:2007年第二批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2007年10月8日



主题词:科技  创新基金  计划  方案



附:2007年第二批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1、电子申请资料:企业必须在国家技术创新基金工作系统(http://www.innofund.gov.cn)中填写完成内容,并于2007年10月31日前发送至服务机构。
    2、书面申请资料
    书面申请资料中项目申请资料,于2007年11月5日前提交省创新资金管理中心;项目立项文件于2007年11月15日前提交省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1)设区市创新资金立项文件、设区市创新资金配套支持证明文件(属省创新资金立项的项目提供)。
    (2)项目申请资料:包括申请资料(按电子申请资料打印的书面材料)、相关附件、企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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