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7年机械化生产工作总结的通知
2007-11-5 15:02:30
导读:请各省(区、市)认真总结今年机械化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连同统计表(附件1、2)于11月20日前报送我司监督管理处。其中,承担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的省份,同时报送全年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和报表(附件3)。3、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工作实施情况报表

  农机管〔2007〕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 
  今年,各级农机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春耕、“三夏”、“三秋”机械化生产工作卓有成效,确保了粮食颗粒归仓,促进了农民增收。请各省(区、市)认真总结今年机械化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连同统计表(附件1、2)于11月20日前报送我司监督管理处。 
  其中,承担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的省份,同时报送全年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和报表(附件3)。 
  以上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联 系 人:张汉夫 
  联系电话:(010)64192867 13466521029 传真:(010)64193308 
  电子信箱:hanfu@agri.gov.cn 
  
  附件:1、2007年全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情况统计表 
  2、2007年秋冬季农机作业进度统计表 
  3、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工作实施情况报表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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