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船舶界人士首次齐聚榕城谋合作
2009-8-17 16:36:01
 
8月13日,由台湾区造船工业同业公会理事长韩碧祥、总干事马保玉首次率台湾区造船工业同业公会属下的16家著名船舶与游艇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等专程抵榕,与福建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就今后闽台船舶工业的广泛交流、促进共同发展、推动友好合作、争取互利互惠、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进行友好协商。此间,双方首次签订了“闽台船舶工业协会、造船工业同业公会友好合作框架协议”。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陈民义,以及福建省经贸委、福建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等有关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台湾船舶界同仁还参观考察了福建马尾造船股份公司、福建东南造船厂、厦门船舶重工股份公司等。这是闽台船舶界一次面对面的对接盛会。
福建船舶界人士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紧紧抓住福建与台湾地区一水相隔,北承长江三角洲,南接珠江三角洲,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的优势。并结合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与台湾地区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具有对台交往的独特优势。
尤其福建是船政的故乡,又是海洋大省,沿海沿江造船工业企业星罗棋布。从闽东到闽南有福鼎、福安、罗源、连江、福州、莆田、泉州、厦门、龙海、漳州等县市,形成了福建造船工业走廊。截至2008年末,全省船舶工业企业及相关联企业共260多家,不仅拥有福建马尾造船股份公司、厦门船舶重工股份公司的百年老厂,而且又有一大批新建船舶、游艇的企业与园区。具体包括船舶制造、船舶修理与改装、游艇建造、船舶拆解,船舶配套以及船舶设计科研机构。全省规模以上船舶企业75家,具备修造万吨级以上的企业42家。全省拥有船台78座,年造船生产能力250万载重吨,单船最大建造能力8万吨级;船坞37座,坞容量64.5万吨,目前正在建设的单坞最大容量达30万吨级。年创造工业总产值160亿元,船艇产品出口五大洲87个国家与地区。今年上半年,完成工业总产值80亿元,出口值为6亿美元。
在当前两岸关系出现重大积极变化的新形势下,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发挥国务院赋予福建“先行先试”的政策,为加快闽台船舶工业发展提供十分难得的机遇。
这次签订“闽台船舶工业友好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是:
“闽台船舶协会、公会”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友好合作框架协议规定闽台船舶“协会、公会”有义务为对方提供参观、考察、学习、交流事宜的联系、协调与帮助,促进闽台船船工业行业的交流与合作。
“闽台船舶协会、公会”共同推动船舶工业项目的合作。根据闽台船舶工业企业的需求,积极帮助协调闽台两岸船舶工业和相关配套项目的招商引资,组织相关企业与人士参加项目的研发与推广。举办以技术、工艺、生产、管理、产品等为主题的讲座与现场观摩,共同促进两岸船舶工业企业深度对接。
“闽台船舶协会、公会”共同推进经贸交流与合作。对各方主办或承办的各种类型的展览会、论坛和讲座等经济洽谈活动,双方相互支持,并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参加。
此次签订“闽台船舶工业友好合作框架协议”的目的:就是促进海峡两岸船舶工业在经济、技术、信息、人员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共同推动区域内船舶工业企业、行业的共同发展,发挥闽台船舶工业“协会、公会”的积极互动作用。
这次闽台船舶“协会、公会”领导人会唔,将开创闽台船舶工业友好交流合作的新局面,奠定了闽台船舶工业共同发展的良好基础,必将结出闽台船舶工业友好合作双赢的硕果。双方表示要发扬只争朝夕的精神,共同努力促进交流与合作,为振兴中华民族做出造船人的积极贡献。
图为:台湾区造船工业同业公会理事长韩碧祥、总干事马保玉等一行参观福建船政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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