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
2022-4-25 9:48:11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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