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数控一代”促进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5-3-19 9:22:51

                            泉政文〔2014〕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泉州加快推进“数控一代” 促进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14〕293号),实施国家“数控一代”示范工程,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我市装备制造产业跨越发展,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发展重点和目标。以实施“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为抓手,推动数字化控制技术在各类装备上广泛应用,集成创新一批数控装备与系统、工业机器人,促进智能装备产业发展并在泉州传统优势产业领域推广应用,提升产业装备数控化、智能化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到2016年底,泉州的装备数控化率达到70%以上,重点应用领域生产效率提高2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创新管理机制,突破技术瓶颈。在智能制造装备整机、零部件生产和系统集成、应用企业间组建泉州“数控一代”产业联盟,建立协同创新和互利共赢的运行机制。支持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公开招标等形式寻求解决行业共性和关键性技术难题以及实现产业化。从2014年至2016年,每年除省上筹措3000万元外,泉州市县两级按3:7比例配套资金4000万元,其中:由市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各筹措 400万元,各县(市、区)安排配套资金2800万元,重点支持国产数控系统开发,工业机器人伺服电机、减速器、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及系统集成,自动化控制和智能装备、关键智能基础件、重大智能成套装备开发,技术成果产业化及转移转化,行业示范应用以及创新与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强化平台建设,支撑“数控一代”发展。着力引进境内外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数控技术服务机构来我市设立数控技术和装备研发机构、设计中心、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数控技术和机械产品创新发布和展示中心。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二期)泉州市“数控一代”科技创新中心运营管理给予经费支持,对进驻科技创新中心的各类技术服务平台(包括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以及其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其规模、层次、服务能力、辐射范围等,在建设阶段先给予一定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特别重大的,可采取“一事一议”予以支持。对建成运营的平台,根据平台开展的研发活动、成果转化及其他科技公共服务,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式给予资金补助。支持高校和科研单位与泉州市企业共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基地、中试基地、新型科研机构等技术创新平台,开展数控技术及产品研发,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技术诊断、成果转化、人才培训等服务;推动成立由生产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用户企业等组成的数控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做好服务工作。
    对中科院等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在泉州市设立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视同引进的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按照《福建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和建设资助办法(暂行)》,除省上给予每所安排500万元的补助资金外,市、县两级共给予不低于250万元配套补助(市、县各承担30%和7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列入泉州“数控一代”示范的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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